
公摊到底是谁发明的?很多人说李嘉诚发明了公摊,坑害了无数人,那事实真的是这样的么?公摊又是在什么情况下发明出来的?公摊到底是好还是坏呢?
实际上公摊并不是李嘉诚发明的,更不是他发展壮大的。第一个发明公摊的人实际上是霍英东。我们之前的视频说过了,霍英东倒卖战后物资起家之后,又继续在抗美援朝做物资生意,在战争结束之后,他就盯上了房地产生意。
二战之后,大量内地人涌入香港,这导致香港房屋奇缺。当时几乎每一栋楼的天台、楼道都住满了人。于是霍英东就决定进军房地产市场。可是当时香港的房子产权都是一整栋的,这让大部分人都买不上房子。
1954年霍英东在香港九龙开发香槟大厦的时候,首创了公摊这个概念。他把一整栋的房子拆成了一套一套来出售。这就让买房的门槛大大降低了。霍英东当时卖出的口号是要让普通女工都买得上房子。
因为房子是一套一套拆开卖的,所以也就出现了楼梯等公共面积,所以公摊这个概念就出现了。
展开剩余71%现在我们痛恨公摊是因为内地开发商套路太多,用公摊坑惨了我们,而且公摊没有标准。有的楼盘公摊20%,有的公摊30%,而且公摊多少也是开发商说了算,我们根本没办法计算,有的把墙体面积算起来,有的没有算。
现在房子又这么贵,很多城市一平米就几万块。开发商一套偷我们两三平方米,可能就得多几万到十几万了。
可是在当年,公摊却是一个好制度。因为如果没有公摊,那房子就没办法一套一套卖,那大部分香港人还是买不上房子。香港媒体就曾经赞叹,公摊帮大部分香港人解决了居住的问题。霍英东用了公摊之后,不仅让大家可以分套买,还让销售数量大涨,整体的购房成本也降低了60%。可以说发明公摊绝对是一个天才构想。
正是因为这个模式好,所以之后香港其他开发商才全部都学了公摊这个模式。所以说公摊是霍英东发明的,并不是李嘉诚,而且发明公摊的初衷也不是坑消费者,反而是帮消费者解决了购房难的问题。当然霍英东自己也因为公摊、楼花等创新模式,迅速在香港房地产市场赚得是盆满钵满。
这里随便谈一下李嘉诚,他最初在香港是以塑料花生意起家,1958年才涉及地产生意。这一年他在香港北角买地兴建了长江工业大厦,不过是只租不售的模式。从1958年到1971年这段时间,李嘉诚的重心主要还是在塑料花生意上面,地产都是兴建工业大厦出租。
在1971年的时候,他才组建了香港长江置业公司正式进入了房地产市场。这个时候公摊已经在香港发明了十几年。换句话说,李嘉诚过去这么多年实际上一直在帮霍英东背锅的。
当然霍英东发明公摊的初衷并不是坏事。内地是在1990年才引入公摊这个概念。实际上内地的房地产制度几乎是全盘照搬香港的模式。问题是内地开发商实在是太聪明了,太会钻空子了,而且内地的监管部门又做不到香港那么细致,这才导致内地出了一系列的问题。
现在我们把公摊出现的问题都扣在李嘉诚或者霍英东的头上,实际上都是不负责的。说句不好听的,我们只学到了香港的表面,而没学到人家的精华。我们的开发商则学到香港公司的制度,却没有学到他们对风险的管理。这才有了这几年频繁暴雷的情况,甚至因为开发商的问题导致我们整个社会如今出了这么大的问题。
可是人家香港搞了这么多年房地产,没有一栋烂尾楼都没有,而且人家也与时俱进,早就把公摊制度给取消了。可以说公摊放在50年代是先进,可是放在70年后的今天就是落后。
李嘉诚或许有些事情做得存在争议,但是公摊这个事情的锅确实不应该他来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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